07/19
2024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提高评建工作质量,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各教学单位的本科教育教学自评工作汇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评原则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
07/19
2024各专项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为扎实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工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新医大办发〔2024〕9号)要求,在自评自建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明确了自评自建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及进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可选指标及相关专家人选确定1.确定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常...
07/12
2024各职能部门:为加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的建立,筑牢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体现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引导督促各职能部门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并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职能部门的本科教育教学自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一、自评原则自评工作遵循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原则,以《...
07/08
202405/23
2024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阶段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为平稳有序推进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和支撑材料,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评建工作第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1.学院(部):2024年5月27日-6月3日2.专项工作组:2024年6月4日-7日具体人员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二、检查内容(一)学院(部)二级学院(部)...
04/25
2024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明确新疆艺术学院等3所高校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时间的通知》,我校将于2024年11月11日接受第二类第二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线上评估,线上评估结束一周后开展入校评估。为进一步推进审核评估相关工作,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新医大办发〔2024〕9号)要求,现就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阶段自评自建工作通知如下:...
03/05
202403/05
2024
03/0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