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院,各学院、各部、处、室、馆:
为高质量推进新文科建设,深化新疆高等文科教育改革,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开展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和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高校主导。在产学合作背景下,联盟理事单位所涵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多方自愿合作,申报项目由高校主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2.对等合作。合作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合作多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3.协调联动。项目合作方按照申报书要求协调和调动合作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4.共建共享。项目建设过程由合作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合作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方协商确定。
(二)申报人员范围
项目申报人应为在岗在编教职员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详见《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项目内容需围绕指南要求的主题进行申报,具体项目名称自拟。
(四)申报要求
1.不接受个人申报,学院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序。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及部门限报1项。
2.每人限主持1项,参加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主持过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未结项的本次不得申报。
3.项目计划完成时间1年,为完整年度。到期不能按时参加成果结项验收的,原则上不予延期,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并做撤项处理,凡撤项项目,终止并退还全部研究经费。按撤项处理的项目将按同等数量核减所属学院下一年度各级别教改项目立项名额。
(五)申报事宜
1.申报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4年8月1日前提交申报书电子版。
(2)学院统一填写《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并按照优先推荐顺序排名,同时出具《XXX单位推荐参评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审查报告》(附件4)。2024年8月1日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各1份交至教务处医教室,电子版(签字盖章PDF格式及附件3的EXCEL格式)材料发指定邮箱。
⒉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包括研究报告,其他成果形式可以有:与新文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政策咨询报告、教改论文、工作方案、工作文件、教材、实验实训指导手册、教育教学资料、实践基地建设成果等。
3.管理验收
项目立项后,由教务处负责项目的持续建设和经费使用,定期督查项目的执行进度。经费使用参照自治区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保障经费合理有效支出。项目验收时重点针对申报书上提出的研究成果形式,逐项核实查验,查看研究成果推广运用情况,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注重留存重要过程资料。
4.经费支持
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其中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支持0.5万元,学校配套经费支持0.5万元。合作方可结合实际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相关经费条款。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3年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立项的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见表1。
表1 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名单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新文科背景下医学院校构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同教育的实践路径研究 |
祖丽菲亚·吾斯曼 |
XWKJG202310 |
(二)结项验收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经项目主持单位和参与单位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
2.主持人具有署名第一作者的成果,且此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3.项目由多单位合作共建的,需由各项目参与单位同意结项。
4.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结项形式及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提交《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项申请表》签字加盖公章PDF版,《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研究报告》PDF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持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联系人:栾婷、徐抒
联系电话:2110090
电子邮箱:402926059@qq.com
附件:
1.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3.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4.XXX单位推荐参评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