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各类课程名额分配方案,择优从我校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中遴选,推荐参评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现将符合条件、具备申报资格的课程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日至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课程名单
联系人:栾婷、徐抒
电话:2110090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